我想了解一下诈骗立案怎么撤销
诈骗立案可以撤销,但要符合法定条件,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、不构成犯罪,或超过追诉时效,或犯罪人死亡等,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诈骗罪的立案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
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(三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(四)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
(六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诈骗立案如果有以下情形公安机关会主动撤销,其余情况不会撤销:(一)没有犯罪事实的;(二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(三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(四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(五)犯罪嫌疑人死亡的;(六)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。根据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,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案件:(一)没有犯罪事实的;(二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(三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(四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(五)犯罪嫌疑人死亡的;(六)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。对于经过侦查,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,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,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,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,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诈骗立案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,公安机关会撤销:
(一)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(三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(四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等。法律依据: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
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(三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(四)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
(六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下一篇:暂无
相关文章
- 我想了解一下诈骗立案怎么撤销
- 请问,如果网贷的利率已经超过了法定的
- 给子女的抚养费能变更吗
- 前夫隐瞒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后该如何处
- 我家面临拆迁,其中两幢房子分别是哥哥
- 同居又分手产生经济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
- 企业税收主要有什么
- 是不是只有商家收款码才停止使用?
- 请问在单方交通事故中导致三人死亡,应
- 公务员误入传销会怎么办
- 我想请教一下,最新的离婚协议规定有哪
- 我因为参与不良直播刷礼物被警方传唤,
- 存单质押签字需不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呢
- 我想了解一下,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
- 车祸,对方全责,我上额门牙掉了四颗,
- 我想请问一下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外,
- 假如我的信用卡被盗,银行是否应该对被
- 我和前妻离婚,房子判给我,但是他不配
- 请问女方提起离婚诉讼,男方不同意,需
- 我高中毕业后没有上大学,不知道档案袋
- 二房东租房不退押金怎么办?
- 遭受家暴财产怎么分
- 我想问一下,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和企业员
- 请问交通事故赔偿中是否包括误工费?若
- 企业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?
- 请问建筑工地劳资纠纷的起诉程序有哪些
- 顾客吃出东西,老板让员工赔偿,这个事
- 离婚后觉得财产分割不公平是不是还可以
- 上班1年7个月,怀孕4个月,公司破产,孕
- 请问一下,我是否有犯下职务侵占一万元